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吨复合燕麦片及即食食品项目 | (略) 涟水县江苏涟水经 (略) (略) 16号 | (略) | 分二期建设,一期建成后可年产纯燕麦片#吨、复合燕麦片#吨、包装罐(瓶)#个、纸箱#只;二期建成后可年加工烘焙谷物片#吨、虾片1000吨的生产规模。 | 淮安新 (略)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 (略) (略)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住宿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等。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住宿废水)经过隔油池+化 (略) 理;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烘焙谷物片加工车间设备和地面清洗废水先经 (略) 理、印刷设备清洗废水先经絮凝 (略) 理) (略) (略) (略) 理,处理后废水与经隔油池、 (略) 理的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涟水经 (略) 西 (略) 理 (略) 理。 (略) 理厂尾水标准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处理达标后尾水经祁六沟排入公兴河。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料粉尘、脱壳粉尘、筛选、切粒、压片粉尘、 (略) 理粉尘、粉碎、投料粉尘、调墨、印刷、粘箱废气、注塑吹瓶废气、烘焙油烟等。卸料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 (略) 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脱壳颗粒物经管道收集+布袋 (略) 理达标后通过27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筛选、切粒、压片颗粒物经管道收集+布袋 (略) 理达标后通过27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略) 理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 (略) 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粉碎、投料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 (略) 理达标后通过23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调墨、印刷、粘箱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注塑吹瓶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达标后通过19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烘焙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静电式油烟 (略) 理达标通过23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本项 (略) 理车间、虾片生产车间以及卸料棚、燕麦加工车间的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标准限值;包装纸箱车间有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非#烷总烃标准限值;包装罐(瓶)生产车间有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非#烷总烃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中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非#烷总烃和颗粒物的标准限值; (略) 理设施产生的H2S、NH3、臭气浓度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标准;H2S、NH3的嗅阈值执行《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增加嗅阈值评价内容的通知》(2016年5月20日)附件中限值;食堂设2个灶头,食堂油烟、烘焙谷物片生产车间油烟(DA007)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3、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去石机、擦麦机、脱壳机、提升机、谷糙机、色选机、振动筛、切粒机、压片机、空压机、粉碎机、 (略) 理风机等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厂 (略) ,合理安排装卸作业,避免噪声设备同时运转以及 (略) 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理杂质、金属碎屑、粉尘、碎麦壳、污泥、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纸盒、废钉丝、废包装袋、废油脂、布袋等。一般固废外 (略) 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化验室废料、废劳保用品等,须委托有资质的危 (略) 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的 (略) 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57号)中相关规定;项目生产过程中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规定,危废暂存库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相关规定。所有固废零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