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 采掘 发布时间:2024-0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 (略) 第七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甘肃区块)”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并接受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第七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甘肃区块);
建设地点: (略) 环县耿湾乡、罗山川乡、洪德镇、樊家川镇、秦团庄乡、虎洞镇;
建设性质:改扩建(滚动开发);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 (略) 第七采油厂甘肃区域的滚动开发建设工作,扩建产能为14×104t/a,新钻井346口,新建环67增压站、环68增压站,配套集输管线、道路、供电及通信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第七采油厂
联 系 人:安总
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宁夏环 (略) ( (略) )
联系人:哈工
联系方式:0951-*;*@*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保局、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与建议。
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设计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环评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本项目公示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由建设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