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 (略) 花溪区高坡苗族乡高坡村大井组23号。项目占地面积700m2,总建筑面积1700m2,设诊室、药房、病房、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设中西结合科、内科、外科、中医科、口腔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共设置20张床位。主要建 (略) (楼)(1F,建筑面积700m2,设诊室、中西结合科、检验科、药房、医学影像科、检查室、口腔科、输液大厅、外科诊室、抢救室及设备、污水处理站、医废暂存间等。2F,500m2,设病房、值班室、卫生间。3F,建筑面积500m2,设行政办公室、员工宿舍、院长办公室、会议室、洗衣房、食堂、休息室等)、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3月,贵州 (略) 编制完成《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4月18日, (略) 生态环境局以筑环表[2024]76号文对该报告表予以审批。
项目于2024年4月开工建设,2024年5月建成投入试运行。
(略) (略) 2024年6月20日完成排污登记(变更)(登记编号:*MACMFDHD*W)。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
4、验收范围
与该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措施(不含辐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