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略) 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黑财农〔2022〕49号)文件要求 ,现将塔河县2023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第三批资金项目安排情况公示公告如下:
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194号)245万元,《 (略) 财政厅关于下达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195号)218万元,《 (略)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196号)34万元,《 (略) 财政厅关于下达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199号)60万元,塔河县实施2023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第三批补助资金557万元,对以上资金共计557万元进行备案。
黑财指(农)〔2023〕194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245万元。用于:产业项目1个,项目管理费1个,资金245万元。项目内容具体如下:
1.依西肯乡新东屯村民宿项目。计划总投资243万元。
2.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相关的支出。计划总投资2万元。
黑财指(农)〔2023〕195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218万元。用于:产业项目1个,基础设施项目1个,项目管理费1个,资金218万元。项目内容具体如下:
1.依西肯乡新东屯村民宿项目。计划总投资82万元。
2.依西肯乡新东屯村民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134万元。
3.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相关的支出。计划总投资2万元。
黑财指(农)〔2023〕196号(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34万元。用于:产业项目1个,资金34万元。项目内容具体如下:
1.塔河县十八站乡鄂族村勾臂垃圾车项目。计划总投资34万元。
黑财指(农)〔2023〕199号(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60万元。用于:产业项目1个,资金60万元。项目内容具体如下:
1.塔河县十八站乡鄂族村勾臂垃圾车项目。计划总投资60万元。
以上项目清单已确定,并在乡、村公示。公示后没有异议。4个项目合计557万元,特此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时间10天:2023.6.27-2023.7.6
受理部门:塔河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457-*,12317
通讯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文化路269号
附件:1.关于塔河县2023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第三批补助资金项目备案的报告0624.doc
2.黑财指(农)〔2023〕194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备案表245万元.xlsx
3.黑财指(农)〔2023〕195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备案表218万元.xlsx
4.黑财指(农)〔2023〕196号(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备案表34万元.xlsx
5.黑财指(农)〔2023〕199号(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备案表60万元.xlsx
塔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