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宇 (略)
关于望高镇曾屋片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路网工程(工业大道) (略) 各潜在投标人: 本公司于 * 日收到一潜在投标人关于 (略) 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公共租赁住房用地红线外基础设施项目【横七路( (略) 大道)工程、纵二路(天贺大道)】的电话质疑,针对质疑事项,现澄清如下: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24页2.1.1资格评审标准中: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10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9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详细评审,如前9 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详细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 9 名(含 9 名), (略) 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具 (略) 分的合计分值为85分,请给予确认。现澄清为: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85分,总分60%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9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详细评审,如前9 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详细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 9 名(含 9 名), (略) 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招标文件其余不变。 招 标 人: (略) (略) 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略) 新宇 (略) 日 期: * 日通讯地址: (略) 街55号联 系 人:王菊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