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200号)有关规定,结合福贡县交通实际,制定福贡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制定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体系专项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交通运输管理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交通运输发展、管理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县实施的重大公路、水路、交通枢纽等公共建设项目;
(五)其他涉及交通运输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报经本部门党组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福贡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