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标段名称: (略) 二期小学教学楼及室外工程(设计) 答疑阶段:答疑一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专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点“是否要求提交电子文档、演示盘和模型”演示盘及模型修改为不要求提交。
二、 (略) “9.费用”9.1条内容修改为:“9.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4806.77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96.75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三、本项目专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点“设计费(勘察费)金额和计算办法”内容修改为:“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4806.77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96.75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58.09万元,浮动幅度值:按国 (略) 、 (略) 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20%,并根据厦财建(2006)11号文规定,设计收费在上述下浮20%基础上再下浮10%;;(2)基本设计收费:134.38万元,其他设计收费: / 元;(3)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58.09万元,专业调整系数: 1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0.85 ,附加调整系数: / 。基本设计收费: 158.09×1.0×0.85=134.38万元 。设计收费金额:134.38×(1-20%)×(1-10%)=96.75万元。最终结算费用以市(区) (略) 审核后的设计费为准。”
四、本项目专用本“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第五条设计费支付”第1点内容修改为:“1. 本设计项目的设计费总额为 96.75 万元人民币,设计费浮动幅度为按国 (略) 、 (略) 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20%,并根据厦财建(2006)11号文规定,设计收费在上述下浮20%基础上再下浮10%;。 (略) 时公布的工程估算金额在投标时作出的报价。若工程估算金额与经批准的概算金额不一致的,则以后者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实调整设计费,但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费浮动幅度不变。”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日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厦 (略)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