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略) 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 、基本情况
(略) (略) 嘉苑地块位于 (略) 诚信大道南,文化路以西, (略) 地理坐标为:东经 * . *** °,北纬 * . *** °。地块占地面积 * m2(约8. * 亩)。原用地性质为孙庄村的农用地, * 日,金乡 (略) 同意征收金储 *** 号宗地为国有建设用地, (略) 镇建设, * 日, (略) 人民政府同意 *** 号宗地出让。 * 日, (略) 取得金储 *** -2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未来规划用作 (略) (略) 嘉苑地块用地(R居住用地)。
* 、调查方式、结果
受 (略) 委托,我单位( (略) (略) )承担了 (略) (略) 嘉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收委托后派专业技术人员 (略) (略) 踏勘、人员访谈、相关资料收集,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深入调查分析。
根据第 * 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析,调查地块历史上 * 直为农用地,不涉及规模化养殖,不存在工矿用地情况,不存在工业废水排放沟渠,不存在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存在过任何危废堆放、倾倒和填埋,地块及周边地块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
本次地块调查根据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布设6个土壤快速检测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清洁对照点, (略) 快速检测技术(PID、XRF)手段对地块潜在 (略) 分析。地块内快筛数据与清洁对照点检测 (略) 显著性对比(α=0. * ),结果表明:地块内PID检出值及各重金属(Cd、As、Cu、Pb、Cr、Ni、Hg)快筛检出值均与清洁对照点无显著性差异,地块内土壤样品快速检测数据无异常,这说明调查地块受到潜在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略) 述,通过第 * 阶段调查确认 (略) (略) 嘉苑地块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 (略) 快筛结果无异常。因此,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作为 (略) 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