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9月25日至2023年10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平远县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3-*
传 真:07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梅州平远县 |
建设单位 | 平远县荣华 (略) |
项目概况 | 建设单位拟投资380万元在现有场地内,对原有生产装备和技术进行升级改造,通过技术升级及装备升级将污泥作为原料按一定比例混合后加入制砖生产线中,代替部分页岩,使得生产线达到协同处置污泥、建筑废料、页岩、粉煤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目的。 |
环评机构 | (略) 新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周围林地灌溉。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