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确保本项目顺利推进和实施,经招标人确认,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答疑澄清:
提问1: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条第(6)小条履约承诺“投标人承诺在若中标,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本项目在2025年3月15日基本具备应急通水条件。提供承诺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承诺书格式自拟”,请问:无论按照何种进度安排,隧洞均无法达到贯通条件,请问此处“具备应急通水条件”具体是指达成何种节点目标
答复:此处“具备应急通水条件”具体是指施工导流洞贯通具备通水条件即可。
提问2: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元以上新建水库施工业绩(须包含水利水电工程信息化施工内容)。但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信誉与业绩中(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元及以上新建水库施工业绩的1个得2分,最多得10分)是否也须包含水利水电工程信息化施工内容?
答复:不包含。
提问3: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未明确可由几家组成?
答复:投标人自行考虑联合体成员数量。
兴山县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
湖 (略)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