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 (略) 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日- * 日(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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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和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 电话 |
1 | (略) (略) 日处理 * 吨石粉项目 | (略) 省 (略) 市豫灵镇吴村 | (略) (略) | (略) 嘉禾 (略) | (略) (略) 日处理 * 吨石粉项目位于 (略) 省 (略) 市豫灵镇吴村亚武 (略) 侧, (略) 房,主要设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设生产线2条,日处理石粉 * 吨,项目总投资 * 万元,环保投资 * 万元。 | 1.废气。主要包括运输车辆扬尘,原料卸料粉尘,生产线下料粉尘、破碎粉尘、磨粉粉尘、包装粉尘及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以及职工食堂油烟。项目2条石粉生产线各产尘点产生的粉尘经各自配套集气罩收集后分别引至2套覆膜袋式除尘器(除尘效可达 * %)处理后,经2根 * 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6) * 级相关标准要求及《 * 门峡市 * (略) 业提标治理方案》( * 环攻坚办[ * ] * 号)中“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 * mg/m3”的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粉尘经采取车间密闭,安装喷雾抑尘等措施治理,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6) * 级相关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1.0mg/m3)。食堂油烟采用1套 (略) 理后,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 / *** )表1小型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 * m3 (略) 理后定期抽吸肥田不外排;车辆冲洗废 (略) 理后,循环使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3.固废。在厂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 (略) 门处理;项目袋式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可作为产品外售综合利用;项目除铁过程铁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4.噪声。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为鄂式破碎机、辊磨机、给料机、除尘器风 (略) 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8)中的2类。 |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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