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背景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用水结构、转变用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水资源“四定”原则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用水权改革重点任务。以此为基础,宁东管委会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用水权确权指导意见》,结合宁东基地实际情况,制定《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用水权确权实施方案》,指导宁东基地开展用水权确权工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实施,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讲话精神,扎实践行“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 (略) 召,坚持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四水同治”;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要求;严控总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管控用途,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以用水方式的转变,倒逼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努力构建国家级水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区,争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
(二)基本原则
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坚持“以水定地、以水定产”,以自治区“四水四定”管控方案用水总量及产业规模为控制上限,结合自治区颁布的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合理确定确权单元和水量。
统筹兼顾,公平公正。立足宁东核心区实际,统筹现状与发展用水、生产与生态用水、人 (略) 、取水与耗水关系等,充分考虑水源条件、节水水平,统一采用定额法进行确权,确保确权工作的协调性、针对性和公平性。
明晰权责,保障权益。本次确权坚持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原则,仅对用水权进行确权,明确取用水户对水资源的使用、收益、转让等权利,以及节约保护水资源的责任和义务,实现权利和义务相统一。
(三)任务和范围
本次用水权确权登记基于《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分配宁东基地取用水总量,本次水资源确权登记范围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区公共供水管网内用水户生产用水。
(四)主要目标
根据自治区要求,2022年6月底前,完成宁东基地工业企业用水权确权登记工作,建立水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
三、确权成果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用水权确权指导意见》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用水权确权实施方案》,宁东基地用水权确权成果如下:
(一)确权范围:本次确权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区公共供水管网内用水户生产用水进行确权。将取水许可证已办理企业以及水资源论证审批手续完备、取水指标已落实交易或采用水权转换解决取水指标的企业作为用水权确权工业企业。
(二)宁东基地“四水四定”管控方案指标:根据《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分配宁东基地用水总量2.69亿立方米。分水源取水量:黄河水2.27亿立方米,非常规水0.42亿立方米; 分行业取水量:工业2.51亿立方米,生活0.03亿立方米,生态0.15亿立方米。
(三)宁东基地水权转换交易情况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用水权确权相关问题说明》规定:对于工业园区公共供水管网内的无用水权工业用水户,应首先通过市场交易获得用水权。自2020年,宁东基地工业企业通过水权转换、水权交易或短期水权交易获得水量 *** 万立方米用于本次确权,其中与自治区水利厅水权转换 *** 万立方米; (略) 与永宁县水权交易2000万立方米;宁 (略) (略) 与利通区水权交易 *** 万立方米;2022年,经自治区水利厅协调固原市原州区和西吉 (略) 开展短期水权交易2100万立方米。
(四)宁东基地确权水量 *** .51万立方米。分水源取水量:黄河水 *** .51立方米,根据《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分配水量未涉及农业确权水量,本次只对工业企业的新鲜水进行确权,非常规水暂不确权。
宁东基地工业用水权确权企业120家,合计确权黄河水量 *** .51万立方米(见附件)。由自治区水利厅办理取水许可证企业18家确权水量 *** .68万立方米;由宁东管委会开展工业确权企业水量 *** 立方米,其中通过与自治区水量厅水权转换46家确权水量 *** 万立方米,与 (略) 长期水权交易8家确权水量 *** 万立方米、48家短期交易确权水量 *** 万立方米。
(五)生活和生态用水
预留生活300万立方米,生态1000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