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摘自环评报告)拟审批给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3日-2023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受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邮????箱:hfhbjjg578﹫163.com
通讯地址: (略) 横峰县国道东路132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15000吨工程改性塑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横峰经开区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机构 | (略) 新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横峰经济开发区,系租赁上 (略) 空置厂房进行建设,项目主要原料为聚*烯、碳酸钙、聚碳酸酯、聚氯*烯等,不使用废旧塑料为原料。主要生产工艺为:配料、混合、熔化、挤出拉条、水冷吹干、切粒、注塑、上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为做好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造粒机及亮油槽上方需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由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雨水、污水管网。设备冷却用水循坏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接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尾水《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B 标准后外排。 (三)加强固体废器物污染防治。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治理,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废活性炭、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废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纸箱、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网上调查。调查结果没有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