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高级中学商铺招租公告
绿公资交招告〔2024〕5号
经绿春县财政局批准,受绿春县高级中学委托, (略) 面向社会对绿春县高级中学商铺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绿春县高级中学商铺位于 (略) 边的高级中学教学楼一层(该商铺属于校外,不对校内经营)。产权清晰,无争议。
标的名称 | 标的所在位置 | 商铺面积 (平方米) | 起租价 (元/年) | 增价幅度 (元/次) | 备注 |
绿春县高级中学商铺 | 位于 (略) 边的高级中学教学楼一层 | 519.89 | * | 500 | 一租三年;租金三年一次性付清或一年一付。 |
二、经营范围及使用要求
(一)经营范围
该商铺严禁经营以下活动:
1.商铺不得经营金属木材产品加工等噪音较大的加工业;
2.商铺不得经营液化气、汽柴油、烟花爆竹、农药等安全隐患较大的危险品;
3.商铺不得经营丧事用品、娱乐、鸡鸭等活家禽产品以及家禽产品的加工;
4.商铺不得经营餐饮、网吧、赌博等影响师生生活、学、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3. 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以竞租标的物整体的总价进行增价式竞租,增价幅度为500元/次或其整倍数,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十二、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及地点
1. 时间: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
2. 地点:绿春县政务服 (略) (注:交易双方同时到场,携带公章,现场签订)。
十三、其它说明
1. 报名时竞租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请各竞租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2. 竞租人在报名前应实地勘察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3. 本次招租活动以人民币进行计算,招租活动的所有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 竞价过程中竞租人请慎重参与竞价。竞价结束后,如中标人违约, (略) 将协同出租方依照本次招租公告和竞价须 (略) 起诉违约人责任,同时将违约信息推送给信用中国 (略) ,记入诚信档案,由相关部门对失信行为进行处罚。
5. 具体事宜竞标后,中标方与出租方协商签订合同。
十四、公告发布途径
此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出租方:绿春县高级中学
联系人:吴先生(*)
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吴先生(0873-*)
(略)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