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2024年河西区住建委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第三方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30日 发布来源: (略) 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2024年河西区住建委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第三方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河西区住建委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第三方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元 最高限价:11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后至项目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审查业务范围包含房屋建筑一类(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2023年0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受委托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31日到 2024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7:00,下午0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方式: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地址: (略) 河西 (略) 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博冉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略) 博冉 (略) 2024年0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