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国 (略) (略) 大龙油库原址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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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 (略) (略) 大龙油库原址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贵州大龙经 (略) 大龙街 (略) 汉泥垅村 |
建设单位 | 中国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 (略) |
项目概况 | 本次改造拟将油库已建的1座5000m3内浮顶柴油罐改造为95#汽油罐,已建的2座5000m3内浮顶柴油罐改造为92#汽油罐,保留1座5000m3内浮顶柴油罐,改造后油库总库容为*m3,柴油折半后计算库容为1.*m3,等级为三级油库。本次改造后预留4座5000m3内浮顶油罐罐位。年周转成品油量*m3。大 (略) 专用线从乌江水电电厂专用线走行线接轨, (略) 采用混凝土枕9号道岔, (略) 走行线以R-200m的半径 (略) ,设卸车线2条,有效长348m,设栈桥一座,布置24个鹤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见公示文本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