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略新建数字化法庭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项目号: | 17A4543 |
略编号: | CZ(17A2018年#月# |
首次公示日期: | 2018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2018年#月#日 |
采购人名称: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略 |
采购人地址: | X市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25号 |
联系人: | 张怡凡 |
电话: | ## |
传真: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X信略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X市X区X大道中段55号双鱼座B栋4楼 |
经办人名称: | 方飞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
更正事项: | 各投标人: X信略有限公司于2018年#月#日发出了本项目名称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略新建数字化法庭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计划编号:17A4543】的谈判公告,现对谈判文件内容做出如下修改: 一、第三篇“谈判技术要求”P41页原文为:“特别备注:为保证本次采购产品的成熟程度和稳定性,且避免虚假应标,排在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人在本项目结果公示期间需提供技术规格参数中的报告及证书原件用于查验,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人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现修改为:“特别备注:为保证本次采购产品的成熟程度和稳定性,且避免虚假应标,排在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人在本略需提供技术规格参数中的报告及证书原件用于查验,否则,取消该供应商成为成交候选人的资格。”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第二次)补遗1.2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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