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沙坪污水处理站和汉回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项目预算:*元,其中沙坪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费用不超过*元,汉回村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费用不超过*元.具体费用明细如下:
序号 | 费用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人工费用 | 32 | |
2 | 电费 | 20 | |
3 | 自行检测费 | 12 | |
4 | 维修维护费用 | 11 | |
5 | 其他费用 | 5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四、项目情况:本 (略) 开福区沙坪街道办事处沙坪街道沙坪污水处理站和汉回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项目,位于开福区沙坪街道。本项目是对2024年度-2025年度的沙坪污水处理站日设计污水处理量2000吨/天、汉回村污水处理站日设计污水处理量500吨/天污水处理站进行运营维护管理,沙坪污水处理站于2012年6月投入使用,汉回村污水处理站于2018年3月投入使用,两处污水处理站设施设备目前均能正常运行;沙坪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要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一级B标准;汉回村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要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类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两个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淤泥要合规化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五、具体服务内容:
1、对污水处理站内所有电气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及零星维修(水泵、风机等);
2、对污水处理站内设备进行每日巡视,值班控制室——格栅井——调节池——气浮系统——厌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污泥浓缩池——设备综合房——值班控制室;
3、污水处理工严格按《污水处理站操作规程》、《污水处理站安全操作规程》、《污水处理站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规程》和《污水处理站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搞好污水处理站运行、设备设施操作保养和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每月按照规定及有关分析化验技术规范对污水处理站进、出水水质的PH、COD、TN、TP、氨氮、悬浮物等成分进行化验分析,并规范记录化验分析结果。对化验结果中的异常情况(进水悬浮物异常多,出水水质超标严重等)应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
5、当班操作人员应及时并如实填写《污水处理设备设施巡检与保养情况记录》、《污水处理运行情况及监测记录》和《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记录》,对任何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处理和备注栏内加以说明,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采购人;
6、污水处理工坚持每天对污水处理站范围内环境卫生进行清洁整理,做到场地平整、清洁、无废料、无杂物、无积水;化验室各类仪器和器皿都要保持整洁和干燥;
7、当栅前渣量达一定量时,需要打开污水井进行人工清渣,渣量突然增多时,考虑对污水站前管道进行清理。清理出来的固体垃圾用斗车外运处置。
六、工艺流程:
1、沙坪污水处理站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2、汉回污水处理站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十、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接管运营;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一、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1.付款人: (略) 开福区沙坪街道办事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每半年根据《开福区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指标及评分》结果按比例进行支付,每次支付比例不超过合同款的50%,由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正式发票后15天内向成交供应商办理支付手续;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上列各项费用,投标人漏报或者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者不报的费用已经包括在已报的总体投标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七、运行要求
1、在整个运营期内最高日处理水量的规模为设计规模,运营期间成交供应商应不间断连续接受并处理污水,如发现主要污水处理设备因老化严重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须及时向采购人书面反映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后对相应设备进行大修或更换,如大修或更换的费用单笔超过*的由采购人承担,其他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在整个运营期内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电费和零星维修费用及不可抗力导致的运营风险,始终按谨慎工程和运营惯例负责本项目的管理、运营、维护和修理,使本项目处于良好的运营状态并能够安全、稳定地处理污水使之达到出水标准。在运行过程中,如出现进、出水处理设备故障需停止运行,成交供应商需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表明维修时间,经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施设备维修。如未提前报备私自停止运行,采购人有权扣除2000元/次的运营费用。
日常检测: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检测与记录当日的进、出水流量,记录污水处置及外运情况,制定日常运行台帐,并定期上报给采购人。
3、成交供应商应使本项目厂区保持在良好、干净、整齐及清洁的状况,包括实施必须的修理、购买及保存满足本项目运行要求的替换设备或零件,且更换的设备及零件均满足相应国家标准,更换掉的大型设备根据采购人具体要求进行处理,其他零星零件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处理,不得随意堆放。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含水、电、污泥处置、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用等。
4、污水沉淀或分离出来的废弃物,成交供应商应合理化处置,相应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属危险固体废弃物则由采购人另行安排处理)。对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其它废弃物,必须按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排放,不得造成污染及危害公共安全。
5、成交供应商负责培训、考核上岗操作人员,使其尽快掌握设备使用性能及正确的操作方法。本项目服务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缴付各种税费,成交供应商不承担各污水处理站的扩建、大修改造费用,但是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对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的意见、方案。
6、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该服务项目进行转包。
7、在成交供应商运营期间,采购人可根据关于印发《开福区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开住建发【2023】24号文)对两处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检查、考核等,对采购提出合理意见必须及时作出有效回应,如上级环保部门对水质检测、抽查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扣除2000元/次的运营费用。
8、运营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设备的完好率达90%以上,并提交移交方案及设施设备清单。
9、成交供应商需聘用至少一名具有省级环境治理行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人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类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执证上岗,定期参加安全教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两处污水处理站成交供货商都需安排至少三名专职设备管理人员24小时值守,不能出现无人值守污水处理站的情况。如采购人在督查中发现污水处理站无人值守,有权按1000元/次扣除运营费用。
10、成交供应商在运营服务期内如出现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民事责任。
八、运行与维护方案
1、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其技术工艺的特点和本项目其他实际情况,编制本项目的《运行与维护方案》。
2、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运行与维护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基本内容:
(1)运行班组组织结构与人员组成
(2)运行质量保证措施、运行安全保护措施
(3)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材料更换与设备检修
(5)出水检测与报告制度、污泥处置及外运制度
3、成交供应商必须建立各方面应急预案,包括出现水浸、停电、触电安全生产环保事故等并为相关人员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用具。
4、以上方案参照(开住建发【2023】24号文)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十二、验收方案
每半年验收一次,合同期内共验收两次。依据合同规定、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指标(考核标准:沙坪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要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一级B标准汉回村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要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类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及《开福区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指标及评分》(附件一)进行验收。
1.验收的主体:采购人。
2.组织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
3.时间或条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4.验收方式:本项目采取分期验收。在合同签订后每半年根据项目实际发生服务内容情况由成交供应商提交书面验收报告,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完成验收。
5.验收程序:
(1)启动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单位及供应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购单位制定验收方案,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先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提供服务内容资料、合格证明以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启动履约验收工作。
(2)成立验收小组: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启动后,采购单位成立验收小组,由 (略) 管理办公室委派三人组成, (略) 管理办公室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
(3)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对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并出具确认表。
(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开福区环保局每月委派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采购人应根据相关检测报告及现场运营情况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5)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供应商和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完成。
(6)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与采购项目采购档案保存期一致,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
(7)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供应商整改后3日内重新申请验收。
6.验收内容:按采购合同中的服务内容进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的完好率情况,水质的检测情况、整个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等。
7.验收标准:
(1)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运营服务工作根据《开福区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指标及评分》(附件一)中的相关事项进行随机抽查并形成抽查记录。
(2)供应商提供的申请验收资料包含日常监测记录表等内容。
(3)开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部门对污水处理站的季度考评结果。
8.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服务内容、要求并参照考核情况进行费用支付并承担相应责任。考核结果低于60分的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进行交接工作,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争议处理:供应商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就争议的事项与采购人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争议。
10.验收费用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11.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对供应商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2)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并支付款项。
(3)如供应商的服务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返工并整改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项目供应商承担。如再次验收还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项目中标人承担。
12.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
(2)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3日内申请重新验收。
(3)中标人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对质疑内容及时作出答复。
七、其他要求:九、环境保护要求
1、污染来源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本身是治理环境污染的基础设施,但由于污染物相对集中,在处理过程中,也会对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造成二次污染,应该进行防范和引起注意。以下为可能影响外部环境的污染源:
(1)格栅格除的栅渣;
(2)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
(3)污水处理过程散发的气味;
(3)风机运转中产生的噪音。
2、环境保护措施
针对上述可能影响外部环境的污染源,需采取以下措施:
(1)格栅格除的部分栅渣,经过人工打捞并运至采购人指定垃圾压缩站填埋。
(2)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时杜绝跑、冒、滴、漏,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做好厂区的绿化。
(3)风机的消声装置应经常维护,控制噪音在85分贝以下。
(4)在运营过程中由于设备更换需停产,需书面申报业主住建部门及当地环保部门批示。
(5)做好运营过程中臭味消除工作,最大程度消除气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