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新建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略) 新建加油站项 (略) (略) 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铁山西路10号,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1,总投资1400万元,本项目油品销售量900t/a,年销售汽油500t,柴油400t。项目总占地面积14184m2,建筑面积1272m2,加油棚建筑面积890m2,站房建筑面积382m2。埋地卧罐共计5个,总容量为10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算),加油机共计4台。
本次验收范围为对工程进行整体验收。
2023年3月13日-14日, (略) (略) 对该项目进行污染源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详见验收监测报告。2023年3月,完成《 (略) 新建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编制工作。本次是针对《 (略) 新建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明确的建设内容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将本公司 (略) 新建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报告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