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永川区金龙镇普莲新街74号自建房
加固排危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永川区金龙镇普莲新街74号自建房加固排危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金龙府函〔2023〕108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永川区金龙镇普莲新街74号自建房加固排危工程;
项目代码:2312-*-04-01-*。
二、项目业主及建设工期
项目业主: (略) 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3个月。
三、建设地址:永川区金龙镇普莲新街。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对该自建房主体结构部分进行加固,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加固工程、装饰工程等部分。拆除工程包含砖砌体拆除、加固抹灰面拆除、混凝土地面拆除等工程内容;加固工程包含土石方开挖、回填、砖砌体、基础钢筋安装、混凝土浇筑、主体构造柱、墙、梁钢筋安装、混凝土浇筑、灌浆料浇筑、植筋、裂缝修补、楼梯加固、墙面钢筋网加固等工程内容;装饰工程包括广告位恢复等工程内容。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03.8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自筹。
六、招标投标核准
见附表。
七、本项目文件有效期两年,超过有效期未开工建设且未获准延期,项目文件自动失效。
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进一步深化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尽快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并严格遵照《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规定,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严格控制投资。
附件:招标投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略) 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投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永川区金龙镇普莲新街74号自建房加固排危工程
项目 | 投资估算 金额(万元) | 招标范围 | 招标方式 | 招标组 织形式 | 不采用 招标 方式 | 情况 说明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委托 招标 | 自行 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1.00 | √ | |||||||
施工 | 93.93 | √ | |||||||
监理 | 1.00 | √ | |||||||
设备 | |||||||||
重要 材料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核准为“不采用招标方式”项目,若涉及政府采购的,请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若涉及应 (略) 网上 (略) 采购的,请按照渝府办发〔2021〕13号文件执行。 (略) 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