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关于2023年9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 发布时间2023-09-12 17:40:55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关于2023年9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翠峰东路85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环北路(翠苑北路~三元路)道路新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环北路(翠苑北路~三元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单位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建设地点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地56847m2,道路总长947.45m,总投资:21691.1万元。道路大致呈现东西走向,西起翠苑北路,向东延伸,止于三元路,道 (略) 快速路,道路采用主辅道形式,主道设计时速60km/h,辅道设计时速为4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60m。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等。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施工期 ①废气:道路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扬尘,机械、运输车辆的尾气、沥青烟等。 ②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以及地表径流。 ③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 ④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施工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沉淀池污泥等。 ⑤生态: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为对土地利用变更的影响、对沿线植被的影响、对动物的影响、对农业生态的影响、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2)运营期 ①废气:本项目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运营期的废气主要是车辆行驶过程中排放的尾气。汽车尾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NO2、CO、THC(烃类)等。 ②废水:由于本项目道 (略) 快速路,本项目建成通车后,污水主要为路面雨水。小游园配套公厕产生的生活污水。 ③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 ④固废:道路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道路清扫垃圾、绿化垃圾等。 ⑤生态:运营期生态影响主要为对土地利用变更的影响、对沿线植被的影响。 ⑥风险:运输易燃易爆品及有毒有害化学品的车辆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事故。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施工期措施: (1)废气:颗粒物应①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增加洒水次数,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②废气污染源呈线状,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施工;③铣刨、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铣刨的废土要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④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实行封闭运输,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定时洒水降尘,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坚持文明装卸,运输车辆装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施工车辆及运输车辆在驶出施工区之前,轮胎需作冲洗清泥除尘处理,不得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⑤易起尘物料堆场及裸露土体应采取100%遮盖措施,避免大风天气产生较大扬尘,对沿线的敏感点造成较大影响,尽量缩短在堆存时间。⑥合理布设施工“三场”,减少物料露天堆放;增加覆盖及洒水抑尘。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清扫干净,场内施工便道必须硬化处理。⑦施工过程 (略) 政工程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工作标准的规定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车辆尾气:①加强施工过程中运输车辆、机械管理和保养,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和淘汰设备。②施工采用分段进行、分散作业,大气稀释扩散。 沥青烟:①购买商业沥青混凝土,不设搅拌站;沥青摊铺时间选在人员活动较少时段;使用专用的沥青浇筑车辆和工具施工操作,一次摊铺成型,减少重复搅动,减少施工时间。②商品沥青在运输时应采用全封闭式装置,在进行路面铺装时也采用密封式加热铺装装置。 (2)废水:①加强施工材料的管理,施工材料堆放尽量远离灰冲河。②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采取针对性的密封措施,并将措施落实到材料的实用阶段,防止材料运输和贮存不当对水体造成污染。③施工区域设置挡护措施,避免材料被雨水冲刷后进入水体。④做好施工场地地表的清洁工作,防止雨天大量泥沙、油污随地表径流进入附近水体。⑤施工中注意节约用水,以减少施工废水的排放量。⑥雨季对临时堆料场进行遮盖;⑦禁止将施工垃圾排入灰冲河、坝上水库,做到合理堆放处置。⑧在施工营地出入口一侧设置一个临时沉淀池。项目施工废水收集至临时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湿润土方或洒水降尘,避免直接进入当地水体。⑨施工现场均设置拦水、截水、排水等防护措施,在排水沟末端设置临时沉淀池,雨季地表径流收集至各自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①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②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局,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③在项目区场界设置2.5m临时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④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时应低速行驶,禁止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影响。⑤严格贯彻执行《曲靖中心城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实施办法》,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6:00)及午休时间(12:00~14:00)禁止施工。 (4)固废: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回收可利用物质,将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严禁随意丢弃。 ②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定期进行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永久弃 (略) 相关规定,统一送至有合法手续的渣场集中堆存处置。④沉淀污泥,由建设单位委派工作人员定期清掏,集中收集堆存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⑤清运车辆必须由清运单位统一管理,持证上岗。在运输过程中严格管理,杜绝沿途抛洒,造成二次污染。⑤材料进场,按指定路段行驶。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 (5)生态:①严格执行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合理安排工期,及时对弃渣进行清运。避免雨水冲刷和破坏产生大量的水土流失。②加强征地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资源的管理与保护,合理规划布局,严禁计划外占地,严禁不合理堆放。③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及教育培训,禁止破坏占地范围外的植被。④严格落实设计方案提出的配套绿化工程内容。⑤做好铣刨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临时弃土堆放点应采取防护措施,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污染水体、堵塞排水管道。⑥在进行土方工程的同时,争取同步进行路面排水工程施工,避免雨季路面形成的径流直接冲刷坡面而引起水土流失。 运营期措施: (1)废气:①运营期固体废物由环卫人员打扫收集后送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②配合环 (略) 绿化部门对道路全线进行养护和沿线的垃圾进行收集,清扫、集中处理。 (2)废水:①道路管理部门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环卫部门增强路面保洁工作。②加强管理,保证污水及雨水管网的正常运行,定期对污水管线进行检查,以便于及时发现管线的堵塞、渗漏情况;一旦发现,及时进行处理,避免因污水管网的堵塞渗漏造成对水环境的污染。③加强排水系统的维护,定期进行排水系统的清淤,以确保降水畅通排泄。 (3)噪声:①加强机动车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从源头上减轻交通噪声,严格限制车况较差且噪声大的车辆上路。②定期检查与养护路面,对受损路面及时维修与修复,维持道路平整,使路面保持良的状态,尽量降低道路摩擦磕碰噪声源强。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鸣(含禁鸣)、限速等措施,来降低交通噪声。④道路沿线做好绿化设计,建议在道路两旁栽植高大树木,重点增强绿化降噪效果⑤严格控制交通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道路设计车速。⑥建议后续建设居住区、科研、学校等敏感建筑时,在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交通噪声的影响,应预留一定的防护距离及加强用地边界绿化等措施。 (4)固废:①运营期固体废物由环卫人员打扫收集后送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②配合环 (略) 绿化部门对道路全线进行养护和沿线的垃圾进行收集,清扫、集中处理。 (5)生态:①道路路基工程结束后,应采取一切绿化措施,尽快恢复原来的自然群落。尽量避免人工痕迹,使路域植被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道路绿化以保护沿线景区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提高行车安全性和舒适性,提供和谐的道路景观为根本目的。②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率。 (6)风险:①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部门颁布的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法规,加强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业主、驾驶员及押运员的安全教育和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使从业人员具有高度责任感,使车辆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②道路危险品运输应严格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0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的相关要求。③在居民集中区路段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提请司机注意安全和控制车速。④交通、公安、环保部门要相互配合,提高快速反应、处置能力,要改善和提高相应的装备水平。⑤要求建设单位编制本道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⑥在村庄等居民集中路段以及其他路段建设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包括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等。⑦公路管理部门应做好公路的管理、维护与维修,路面有缺损、颠簸不平、大坑凹和设施损坏时,应及时维修,保证公路设施、标志、标牌完好有效。③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1、建设单位承诺,在未完成审批前不开工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