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 (略)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3〕1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蓟州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蓟集(挂)2024-007号地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工作,受蓟州分局委托, (略) 土地利用 (略) 土 (略) 场具体操作挂牌交易工作。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 (略) 蓟州区小古庄村东、 (略) 西侧,其四至为:东至蓟州区东二营镇东三村农民集体用地界,南至蓟州区东二营镇农民集体用地界,西至蓟州区东二营镇农民集体用地界,北至蓟州区东二营镇东三村农民集体用地界(以挂牌出让文件附图为准)。
地块界内使用范围、界外处理范围如另有电力、通讯、供(排)水、供暖、人防等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含管线),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蓟州区政府负责予以解决。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其他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3406.4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用地( (略) 、商业等),容积率≤1.5,地上建筑面积5109.74平方米,绿地率≥25%,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15米。
该地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40年,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元。
其他要求:
1. (略) 、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附件,后续监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其他规划与建设要求详见2024蓟州规条申字0029号《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其附件;
3.受让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时需缴纳土地成交价款总额的50%,剩余50%土地成交价款自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90日内缴纳;
4.受让人须自交付土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5.该宗地挂牌成交后,不得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及规划条件指标;且未经出让人同意不得将该宗地整体或分割转让、转租。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该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 (略) ,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营业执照不在蓟州区的,应于宗地成交后30日内在蓟 (略) ,并由该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竞买人须缴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24年10月8日16:30,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7:30。
具体申请竞买办法和相关条件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4年9月9日至 2024年9月28日,自2024年9月12日至 2024年10月8日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挂牌时间自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10:00,在市土 (略) 场(和平区曲阜道88号)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若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提出竞买申请的,须在挂牌截止日2024年10月10日10: (略) 土 (略) 场(和平区曲阜道88号)进行现场报价,参加现场竞价活动。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元或*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出让人: (略) 蓟州区东二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杜先生 联系电话:*
咨询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联系人: 刘先生联系电话:*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咨询: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22)*
竞买报名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2)*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