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水安? (略) 3#地商铺周边室外道排及铺装施工工程
项目编号:2024-002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2月23日
采购日期:2024年3月11日
水安? (略) 3#地商铺周边室外道排及铺装施工工程项目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 (略)
地址:长丰县义井乡义井社区
响应报价:人民币 *佰***万*仟*佰***元*角*分(¥*.53元)
质量:合格
工期:暂定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许晋
采购人:安徽 (略)
地址: (略) 固 (略) (略) 交口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皖港 (略)
地址: (略) (略) 1号综合楼4楼
项目负责人:魏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4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 (略)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经 (略) 1288号水安大厦5楼,联系电话: 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皖港 (略)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