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石油分公司灵溪油库环保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中国 (略) (略) 灵溪油库环保项目。地点: (略) (略) 灵溪镇。建设内容:本次项目验收范围为7#储罐、10#储罐,总投资5738.#元,总占地面积#m2。主要从事汽油存储,形成92#汽油(7#储罐)总周转规模2.#t/a、95#汽油(10#储罐)总周转规模2.#t/a的规模。项目不在自 (略) 、基本农 (略) 及集中饮用水 (略) 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7#储罐、10#储罐、输油站、 (略) 、 (略) 、材料仓库、五金仓库等。验收结论验收组经过现场检查,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要求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在完成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完善验收调查报告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29日(20个工作日)联系人:秦联系电话:0793-#邮箱:*@*q.com公示期间,对尚需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续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