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略) (略) 政桥梁工程用海项目已获批复。现公告如下:
序号 | 项目 名称 | 用海 单位 | 用海 方式 | 用海 面积 (公顷) | 用海 期限 | 批复 时间 |
1 | (略) (略) 政桥梁工程 | (略) 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等 | 8.6813 | 40年 | 2025年1月7日 |
透水构筑物 | 2.1567 | 3年 |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