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哈高速公路改扩建期间应急抢修项目机械设备、防撞缓冲车租赁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 京 (略) 改扩建期间应急抢修项目机械设备、防撞缓冲车租赁服务询比采购 (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00% ,本项目采购人为 (略) 行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项目概况
(略) 行 (略) 对京 (略) 改扩建期间应急抢修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服务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及防撞缓冲车进行租赁采购。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京 (略) 改扩建期间应急抢修项目机械设备、防撞缓冲车租赁服务。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各标段具体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号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预估总天数 (台/天) | 备注 |
1 | 1 | 皮卡车 | 黄色、双排座2吨 | 台 | 4 | 304 | 葫芦岛 |
2 | 厢式货车 | 载重8t | 台 | 6 | 304 | ||
3 | 厢式货车 | 载重20t | 台 | 6 | 304 | ||
4 | 随车吊 | 12T以上、载重20t | 台 | 4 | 304 | ||
2 | 1 | 皮卡车 | / | 台 | 4 | 304 | 盘锦、锦州 |
2 | 厢式货车 | 载重8t | 台 | 5 | 304 | ||
3 | 厢式货车 | 载重20t | 台 | 5 | 304 | ||
4 | 随车吊 | 12T以上、载重20t | 台 | 3 | 304 | ||
3 | 1 | 防撞缓冲车 | 单辆车总质量≥10吨 | 台 | 11 | 304 | 盘锦、锦州、葫芦岛 |
车辆基本要求: 第1条:不含燃油、不含司机、不含操作手、含保养、含水汽(尿素、玻璃水)、不含出厂费用、不含税。必须提供运行情况良好的车辆、机械设备,车辆、机械设备手续齐全,年检合格、营运证合格。 第2条:除随车吊外,车辆车身 (略) 统一要求的工程黄。 第3条:车辆要求: 1、出租的设备应选择整机性能好、安全可靠、效率高、维修方便和互换性强的设备。 2、出租车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手续,国家检验合格的正规车型。 3、车辆保险必须具备: (1)强制险 (2)车辆损失保险 (3)第三者责任保险且保险金额不低于*元 (4)司机、乘客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限额 10 万元。 4、车辆性能要求达到年检合格标准。车辆注册日期不超过8年(2016年12月1日以后注册日期)且行驶里程数不超过*公里。 5、不同车型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参数。 |
2.4 租赁期限:第1~3标段的租赁期限均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0日(以实际设备进场和退场时间为准)。
2.5 服务地点:第1标段服务地点为葫芦岛范围内G1京 (略) ;第2标段服务地点为盘锦、锦州范围内G1京 (略) ;第3标段服务地点为葫芦岛、盘锦、锦州范围内G1京 (略) (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 供应商资格条件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各标段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1~3 | 资质等级 |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 (略) 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某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本次采购的 3 个标段投标响应,允许同时获得1(或2)标段、3标段中多个标段的成交资质,但最多只能获得同类车型(例如:1~2标段)其中1个标段的的成交资格。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 (略) 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以下简称“辽宁 (略) ”,网址:http://**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 12 月 21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 (略) ”,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 (略) ”—帮助中心—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 (略) ”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 (略) ”,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本项目各标段不需要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 (略) ”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略) 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网站》(http://**)、《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8.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通建 (略) 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
辽宁交投 (略) 纪检部 联系电话:024-*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行 (略)
地 址: (略) (略) 造化镇闸上村
联 系 人:邵先生
电 话:024-*
采购代理: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邓先生、*先生
电 话:024-* *
电子邮件:*@*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