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现对“ (略)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询比,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略)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资金:约#元
4、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5、服务需求:我院拟选择具备优质服务、专业技术和合理价格的维修供应商,为我单位提供高效优质的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涵盖单位所属的各类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等服务及代购买车辆保险,确保单位车辆的安全、稳定运行。
6、质保期:所有更换配件的质保期不少于一年或达到不少于一万公里,如厂家保修期超过一年的,以厂家保修期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中标人:
①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3、投标人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投标的情形。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按照行业管理规范,具备相应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且提供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准予车辆维修的备案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1.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审核,将由评审委员现场研讨执行,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现场说明否决。2.以上证明文件均须为合法有效。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
三、获取文件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6日17:00(北京时间)
2、文件获取方式: (略)
3、售价:免费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15:00(暂定,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 (略) 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3、开标要求: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无须到场。
4、投标文件递交:按照要求线上上传报名资料,需按照响应文件模板格式制作纸质投标文件1份,密封档案袋后,在2024年12月17日15:00前邮寄至 (略) 招标办。(线上报名及邮寄纸质资料须同时具备)收件人:王工,地址: (略) 招标办(电话055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 (略) :
本项目公告在 (略) :http://**网站;
(略) 微信公众号;
(略) (网址:http://**)。
七、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略) 注册联系人:周工
(略) 注册联系电话:0551-#
采购单位: (略)
联系电话: 0558-#
地 址: (略) 临泉 (略) 101号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略)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