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比选 (略) (略) (下称“比选人”)委托福建省 (略) (下称“比选代理机构”)主持,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比选人名称: (略) (略)
3.项目地址: (略) (略) (略) 27号6幢等仓库
4.项目内容:本次项目采购3台电梯
5.交货期限:收到招标人通知后 25 天内,货物运抵现场;货物到达施工场地后 25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1 年
6.质量要求:产品质量需达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规范合格要求,中选单位应承担办理电梯安装各类手续及验收工作,确保电梯依法依规投入使用
二、比选服务内容
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详见附件1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服务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3台含税价格,此限价包含设备采购、旧梯拆卸及土建整改部分、运输、安装调试、监检费、售后服务及相关手续办理等所有费用,拆下的旧梯抵拆梯人工费)。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
2.本次比选的电梯品牌要求为原厂品牌电梯商标。本次比选的电梯品牌要求为:杭州西奥、菱王、奥立达、快意、广日 。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品牌应为以上品牌中的一种;
3.若比选申请人为非比选电梯制造商,则须比选申请人提供电梯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原件放入比选文件中);
4.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 (略) 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5.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比选申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比选申请人所投电梯品牌厂家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简称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简称生产许可证):
(1)制造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或类别)至少同时包括: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B级或以上;②曳引驱动载货电梯,C级或以上。各品种(或类别)对应的备注(或型号/参数)内容均应满足招标货物相应范围和技术要求。
(2)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项目至少包括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至少同时包括: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参数为B级或以上;②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许可参数不分级。(生产许可证中许可参数中为“--”的,视为技术参数不限。)
8.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简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简称生产许可证):
(1)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同时包括: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B级或以上;②曳引驱动载货电梯,级别为B级或以上。各品种对应的施工类别均至少包括安装、修理,各品种对应的参数范围均须满足招标货物相应技术要求。
(2)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项目至少同时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至少同时包括: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参数为B级或以上;②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许可参数不分级。(生产许可证中许可参数中为“--”的,视为技术参数不限。)
9.比选申请人应在项 (略) 场 (略) 维修保养备案,并连续三年(2021-2023年度)取得 (略) 场 (略) 公布的电梯维保单位质量信用等级评价B级及以上。比选申 (略) 场 (略) 最新公布的“电梯维保单位基本情况暨告知汇总表”以及“2021-2023年度电梯维保单位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结果通知”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10.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比选申请文件中应提交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2: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2024年12月24日15:30;
2.比选地点:福建省 (略) 1412室(地址: (略) (略) (略) 109号城发大厦14楼);
3.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 颜先生 ;联系电话:#;
4.比选人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
5.监督部门: (略) (略) 。
6.公告媒介: (略) (略) 网站(http://**)公示。
六、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①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一份,无需密封)、②《报价函》(一式一份,须独立密封,格式见附件 3 )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按时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报价函》未独立密封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与到场人员不一致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比选环节。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竞价择优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子项目的比选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子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比选报价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加和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
①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仅有1家时,直接确定其为候选单位。
②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超过1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效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发放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七、其他事宜
1.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有权进行索赔。
2.本项目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
(1)提交时间:应在比选时间截止前(2024年12月24日15:30前)转入比选人指定帐户。指定帐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称: (略) (略)
开户行:三明农商银行梅列支行
帐号:##
(2)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800元。
(3)未按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4)比选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比选保证金。
(5)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选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有权进行索赔。
4.本项目比选代理费为2000元,由中选单位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支付给比选代理机构。
5.本项目工程咨询服务费(项目建议书)等后期费用由中选人承担,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6.现场探勘
(1)比选人不组织统一现场探勘。潜在比选申请人可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上午11点前(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项目所在地探勘。探勘联系人:廖先生,联系电话:#。
(2)潜在比选申请人现场看样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现场看样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附件:下载文件
比选人: (略) (略)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日期:2024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