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扶风县 (略) 年产*吨环保氢氧化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
传真:0917—*
通讯地址:扶风县城新区 (略) 环境保护局扶风分局
(略) 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
2022年10月24日
项目基本情况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单 位 | 环 评 单 位 | 报告 类别 | 受理 依据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对策和措施 |
年产*吨环保氢氧化钙生产线项目 | 法门镇黄堆村沟南组44号 | 扶风县 (略) | 河北 (略) | 报告表 | 备案 文件 | 该项目建筑面积*.4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是租赁扶 (略) 现有生产车间,购置选粉机、预硝化器、三级粉化器、自动包装机等设备,建成1条氢氧化钙生产线,并配套相应的环保设施及其辅助设施。 | 运营期的主要污染物:⑴废气:主要是原料破碎、消化、选粉、包装、原料堆存及汽车运输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破碎、选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应在密闭集气系统+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消化工段产生的粉尘,应在密闭集气系统+水浴除尘处理,处理后的消化粉尘与破碎工序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包装工序料仓设备为密闭结构,设备自带集气装置及仓顶除尘器,收集废气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运输废气,应设置洗车台。(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扶 (略) 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户清运田地、堆肥;消化废水,进入产品,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3)、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应采取基础减震降噪措施,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限值要求。⑷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袋、消化机废渣),应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应定期清掏、清运。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扶 (略) 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