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原 (略)
关于山西煤炭 (略)
市场化交易预告
(编号:J*)
(略) 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山西煤炭 (略)
2.委托产品
野川矿晋控建特1#、野川矿晋控粒煤1#
3.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 | 商品 类别 | 供货煤矿 | 提货地 | 运输 方式 | 价格 类型 | 挂单数量 (吨) | 竞价基价 (元/吨) |
A标段 | 化工用原料煤 | 野川矿 | 野川矿 | 公路运输 | 含税出厂价 | 1300 | 1200 |
B标段 | 化工用原料煤 | 野川矿 | 野川矿 | 公路运输 | 含税出厂价 | 1000 | 1200 |
C标段 | 化工用原料煤 | 野川矿 | 野川矿 | 公路运输 | 含税出厂价 | 1400 | 1270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竞买加价幅度为5元/吨。
4.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灰分 (Ad) (%) | 粒度 (mm) | 限下率 (%) |
A标段 | 无烟煤 | 晋控建特1# | ≥6800 | ≤7 | ≤0.4 | ≤10 | ≤13 | 8-15 | 0 |
B标段 | 无烟煤 | 晋控建特1# | ≥6800 | ≤7 | ≤0.4 | ≤10 | ≤13 | 8-15 | 0 |
C标段 | 无烟煤 | 晋控粒煤1# | ≥7000 | ≤3 | ≤0.4 | ≤10 | ≤14 | 20-40 | 10 |
备注:以上指标为参考指标,以实发为准,用户参与报名竞价交易则默认已对煤质进行了实测。“-”表示无此项指标。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1)在中国太原 (略) 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2)凡参与洗混煤1#与洗混煤2#品种竞价的用户,必须取得符合环保要求,并取得处理洗混煤1#与洗混煤2#的环保资质及相应证照,并且承诺不造成环境污染的露天堆放、加工晾晒等违法违规行为。
(3) (略) 政府相关文件规定, (略) 区域内企业经营范围仅有“煤矸石洗选或加工”业务,一律不得参与竞价。请相关企业自觉遵守,如违规参与竞价,中标后不予签订买卖合同。
(4)凡参与竞价“化工(建材)”类商品,中标用户需提供与化工或建材终端企业签订的真实有效合同文本,方可签订合同并交款拉运。
(5)竞价用户需充分考虑煤炭到达地疫情因素,影响合同履约将承担违约责任。
2.报名时间:2023-04-16 14:30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万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电商平台
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绑定银行账户请联系结算中心:
0351-*
3.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太原 (略) 中国太原 (略) 市场化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 (略) 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1)常规交易时间为1小时,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1小时后系统自动延时2分钟;
(2)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2分钟延时倒计时,直至2分钟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2023-04-16 14:3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 (略) 场化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六、交易交收
(1)提货地:野川矿
(2)提货方式:坑口自提
(3)提货期限:2023-04-16至2023-04-22。(提煤余量不足50吨(包含50吨),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七、货款支付
竞价销售交易成交之后,竞价成交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平台全额现汇预付货款至 (略) (略) 账户,逾期未支付,视为买受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八、煤质验收
⑴数量:以晋城公司的计量结果为准。
⑵质量:以晋城公司的质量检验结果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 (略) 关于调整销售煤炭统一上线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控综办字〔2022〕121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 (略) 场化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3‰向晋能控股集团所属二级单位收取交收服务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十一、联系方式
物流营销二部
联系人:张永平 电话:*
山西煤炭 (略)
联系人:刘少雄 电话:*
中国太原 (略)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