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兴和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
(二)采购资金预算:*元,超过采购资金预算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服务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四)服务期:签订合同后165个日历日内。
(五)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并满足用户需求。
(六)本项目不分包。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综合评选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三)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供应商应具有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综合评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略) ”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八)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三、综合评选报名方式及采购文件获取
本项目综合评选活动由国家税务总局兴和县税务局委托内蒙古 (略) 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0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02:30至0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 (略) (地址: (略) 集宁区盛世嘉华C座19楼。)
3、报名资料
报名时,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供应商出具“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4)供应商出具“参加目录外标准下采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5)参加本项目综合评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供应商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以上报名资料(格式自拟)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另附一份供应商单位信息表(须备注供应商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按要求提供将拒绝接收,以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时间为准。
4.采购文件获取: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 (略) 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四、综合评选响应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提交综合评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至:内蒙古 (略) (地址: (略) 集宁区盛世嘉华C座19楼)。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兴和县税务局
地 址: (略) 兴和县新 (略)
联 系 人:杨晓君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 (略)
联系人:史华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集宁区盛世嘉华C座19楼
内蒙古 (略)
2024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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