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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你局《关于调整 (略) 漕河泾开发区浦江高科技园C- (略) 项目总投资概算的申请》(闵教建[ * ] * 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 、经核, (略) 漕河泾开发区浦江高科技园C- (略) 项目核准报告于 * 年5月批复(闵发改投核[ * ]2号); * 年 * 月取得项目初步设计批复(闵建管初[ * ] * 号),批复项目总投资概算 * 7万元,资金渠道: (略) 漕河泾开发区 (略) 自筹。 * 、 (略) 连廊, (略) 调整导致结构改变,建筑立面从涂料改为石材干挂, (略) 装修标准提升、增设教室信息系统、增加屋顶绿化面积等原因引起概算超额,经评审,并根据区政府第 *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意见, (略) 所报的项目调整概算的申请。项目总投资由 * 7万元调整为 * 7万元,较原批复概算增加 * 0万元,超概比例为 * %。资金渠道: (略) 漕河泾开发区 (略) 自筹(超概资金 * 0万元可在漕开发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建设项目总投资 * 亿元的余额中列支, (略) 分由 (略) 漕河泾开发区 (略) 自行承担)。 下阶段,请按规定抓紧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批复。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