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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公 告
(略) (略) 将于2023年11月2日10时至2023年11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对下列标的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七里办事处七里大道龙尊.蓝山公馆二期负1层B区-1-179号车库用房。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以实物移交现状为准。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申请实地看样了解,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产权证办理等事宜,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晓和未知瑕疵,一切风险自行承担。成交后不得反悔,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定向询价:30000元;起拍价:16800元;保证金:900元;加价幅度:80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博傲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四川博傲 (略) 统一安排),咨询请于工作日8:30-12:00、15:00-18:30拨打*或400-999-8092。
三、标的情况:
1、根据提供的《房屋记载表》显示该标的建筑面积为:32.16㎡,规划用途:车库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出让年限为:2056年7月1日止。该标的实际面积以相关职能部门登记为准,如买受人办理相关的房地产权证,证载位置、面积、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有出入,成交价款不做调整,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及结果。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过户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均按国家规定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中所产生的税、费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核算为准,且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欠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1 (略) 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拍卖成交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过户办理完成后,买受人需自行到该小区物业处缴纳维修基金等费用,然后办理相关登记领取车位。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内如无人出价,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最后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竞价时间将自动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0月2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九、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价余款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阆中支行七里分理处,账号:*2407,并备注执行案号“(2023)川1381执恢436号余款”】。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一、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资料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司法辅助拍卖机构:四川博傲 (略)
承办人电话:0817-*(李法官)
咨询、看样电话:*/400-999-8092
本院地址: (略) 七里办事处巴都大道
监督电话:0817-*(本电话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网(http://**.cn)”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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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