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 (略) 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传 真:0936-*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 (略) 甘州区东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 黑河沿岸防护林工程甘州区2018年建设项目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4年8月30日 |
建设地点 | (略) 甘州区城西西侧黑河滩 | ||
建设单位 | 甘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 环评编制单位 | 甘肃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甘州区林业和草原局,环评编制单位为甘肃 (略) ,建设地点位于 (略) 甘州区城区西侧黑河滩,占地面积约492.6hm2。项目建设内容包含5号、6号塘坝及1号泵站,水源自弱水花海南湖末端引水,用输水涵管引至黑河沿岸防护林项目区5号塘坝和1号泵站,引水量为289.*m3,保灌面积7388.8亩。压减6号塘坝水面,取消其灌溉蓄水功能,不再补水,进行自然恢复。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36.*元,环保投资比例为0.19%。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已结束,经调查,施工期已根据《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落实施工场地扬尘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土方开挖、运输等环节产生的扬尘污染;施工场地设置围挡防护并定期洒水,施工车辆加盖篷布、密闭运输,遇大风、沙尘暴天气停止施工;临时 (略) 覆盖,优先选择先进工艺施工、洒水降尘等;各施工段配备洒水车,由专人负责洒水。 (略) 进行定期养护, (略) 面平整, (略) 段采取限速措施。5号塘坝泵站管理用房内设食堂,运行期会产生油烟废气,在食堂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去除率为60%,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2001)标准要求后排放。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为附近的居民,无生活废水产生及排放。施工废水主要是混凝土养护水,自然蒸发不外排。项目运营期应进行水质监测,以确保塘坝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标准要求。 运营期管理用房产生的生活污水分别经2座化粪池处理 (略) 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委托吸污车抽运,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 (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对能够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进行回收,不能利用部分送当地城建管理部门指定场所处置;管线、渠道挖方经项目内部调配利用,无弃方。运营期塘坝每10年左右进行一次清淤,淤泥全部回用于绿化覆土;废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5m2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四)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宣传,严禁猎杀野生动物。划定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和施工界限,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等的活动范围,尽量缩小施工作业面;强化施工管理,优化施工组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时间,不在大雨天气进行土地平整及开挖;管沟开挖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施工作业带和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和自然恢复。运营期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增加区域植被覆盖度、增加植物量,有效的控制水土流失,改良土地,保护生物多样性,进而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 (五)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共设置水泵13台,水泵均设置在封闭泵房内,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 (略) 养护和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施工期对塘坝工程进行了防渗处理,运行期应对引水渠渠道、塘坝工程、化粪池等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渠道破损部位及时进行修复。运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同时采取例行检查及检修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尽可能避免非正常状况的发生。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监测计划。 (六)总量控制指标。根据环评编制技术规范和导则及排污许可管理规定,本项目不给出总量控制指标及排污许可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