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 (略) 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紧密结合 (略)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现拟采取比选方式选取 (略) 2024年 (略) 困境儿童关爱慰问物资购置项目,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2024年 (略) 困境儿童关爱慰问物资购置项目。
项目内容:根据《 (略) 2024年 (略) 困境儿童关爱慰问物资推荐清单》(见附件)。采购方式:比选方式。最高限价:2.(略)元。
合同履行期限:经 (略) (略) 、 (略) 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同意后实施,在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的采购。
二、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 (略)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 (略) 分 (略) 罚。
三、比选需提交或出具材料
(一)证件材料。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信息证明以及人员等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2021—2023年)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 (略)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 (略) 分 (略) 罚方面的承诺书。
(五)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制价。
(六)递交文件截止时间。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装订且密封好的比选文件(份数1份),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7:00下班前,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四、比选方式
根据报名条件筛选出所有材料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根据评分标准,评分最高的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
五、其他应告知内容
(略) 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电话或确认函方式通知最终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由 (略) 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联系人:玉梅
联系方式:(略)
地址: (略) (略) 50号
(略) 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202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