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试验检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中区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试验检测第二 (略) 城中区城乡建设局要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其他,招 (略) 城中区城乡建设局,现委托青海 (略) 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城中区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试验检测第二次
招标编号:青海凌星公招(服务)2023-020
招标范围:
标段一:标段名称:城中区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试验检测第二次标段一
服务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招标范围:城中区政府投资项目试验检测(房建类)。
合同估算价:供应商按照分项检测单价进行报价,但不得超过最高单价限价,其余分项检测供应商自行报价。
标段二:标段名称:城中区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试验检测第二次标段二
服务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招标范围:城中区政府投资项目试验检测(公路、市政类)。
合同估算价:供应商按照分项检测单价进行报价,但不得超过最高单价限价,其余分项检测供应商自行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标 (略) 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服务能力;标 (略) 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略) 政工程或公路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服务能力。
3.2经信用中国(http://**.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办事指南栏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4月13日0:00时至2023年4月17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上午09时00分。
5.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 (略)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六(地址: (略) 西川南路53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城中区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971-*
地址: (略) 城中区庄和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 (略)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971-*
邮箱:*@*63.com
地址: (略) 城中区南山路15号城馨天悦3号楼2楼
青海 (略)
2023年4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_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