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5日-2022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24-*(龙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 (略) 漳河新区双喜大道5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的承诺文件或链接 |
1 | *m3/年陶瓷纳米粉体及配套工程变更 | 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 | 湖 (略) | (略) (略) | 公司根据工艺优化需要,对项目进行了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①产品总规模不变,规格发生变化;②使用硝酸代替盐酸,新增污染物氮氧化物;③ 使用二*基二*氧基硅烷代替改性剂六*基二硅氮烷,污染物氨产生量减少;④由于产品品质的需求,干燥工艺变化,由全部超临界二氧化碳干燥改为超临界*醇干燥为主,超临界二氧化碳干燥为辅,减少二氧化碳用量,超临界*醇干燥设需要加热热源温度不低于300℃,新增1台天然气导热油炉,新增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⑤平面布置发生变化,储罐大小发生变化;⑥废气处置措施变化,因车间设备平面布置发生变化,*类厂房由原2套废气处理装置变更为1套碱吸收+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⑦废水处理措施变化,废水量减少,污水站设计规模由100m3/d变更为55m3/d,主体工艺由“水解酸化+UASB+SBR”变更为“UASB+AN/O”工艺。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项目变动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项目变更后*类厂房生产过程及精馏回收*醇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醇、氨、氮氧化物,项目变更后收集后经1套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醇超临界设备采用导热油炉供热,天然气作为能源,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经27m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的各个产臭单元进行加盖封闭,臭气通过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后,经过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 上述外排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DA001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要求; DA002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要求;氨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限值要求;氨、硫化氢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项目生产废水经收集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表1一般保护水域排放限值后排入竹皮河。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 (五)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有 | 无 |
2 | 天顺风电塔架生产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 | 沙洋新港区 | 荆门 (略) | 湖北省 (略) | (一)主体工程包括:利用厂区内已建*类车间(塔架生产车间),布置6条风电塔架生产线。 (二)辅助工程包括:生产车间内设置生产辅助用房,员工食堂、宿舍及供水、供电均利用厂区内已建设施。 (三)贮运工程包括:利用厂区内已建*类仓库,用于油漆等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的仓储;生产车间内部设置原材料存放区。 (四)环保工程包括:新建废气处理系统、事故应急系统和危险废物暂存库等。 拟建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吨风电塔架(500套)。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 |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下料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收集槽沉降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及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通过负压收集经2套“滤筒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砂粉尘通过负压收集经2套“滤筒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2根24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喷锌粉尘通过负压收集经1套“滤筒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24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涂装废气(底漆、中漆)通过负压收集经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RCO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24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涂装废气(面漆)通过负压收集经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RCO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24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项目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表面涂装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谷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格 (略) (略) 排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并定期外委给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简单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有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