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委托福建省华厦能 (略) 对“大 (略) 异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⑴现有项目概况
大 (略) 现有屠宰厂位于大田县建设镇建爱村福岭头(建爱村669号),年屠宰生猪*头,总用地面积2000m2;建设单位委托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实验测试中心于2014年8月编制完成了《大 (略) 年屠宰生猪*头定点屠宰场(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9月4日取得大田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批复(田环批字[2014]24号);建设单位委托大田县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3月编制完成了《大 (略) 年屠宰生猪*头定点屠宰场(点)项目(第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田验监字[2016]第20号),并通过大田县环境保护局验收。建设单位已于2024年1月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为自2021年11月29日至2026年11月28日止,证书编号为*2XT001U。
现有屠宰厂采用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可确保废水、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合理处置。
⑵升级项目概况
大 (略) 于2024年4月30日取得大 (略) 异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升级项目位于大田县建设镇建爱村福岭,性质为迁建,建成后年屠宰牲畜*头,其中生猪17.*头,牛羊2.*头;项目占地面积*m2,主要用于屠宰车间、分割肉车间、检验检疫房、牲畜存栏待宰区等。待升级项目建成投产后,现有屠宰厂停止屠宰牲畜,厂区内屠宰设施拆除,厂房另作他用。
升级项目在建设期间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包括施工废水、噪声、粉尘、固废、生态破坏等,升级项目在运营期间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恶臭气体、噪声、固体废物、事故风险等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 (略)
通信地址:大田县建设镇建爱村福岭
联 系 人:池总
电 话:*
三、项目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福建省华厦能 (略)
通信地址: (略) 鼓 (略) 29号福能方圆大厦6至11楼
联 系 人:雷工
电 话:059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标准和有关要求开展该项目的环评工作,通过环境现状监测、调查、预测分析等方法评估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减轻影响的对策措施,从环保角度做出项目是否可行的结论。
五、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大 (略)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