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淠河河道砂石一批拍卖交易公告
(略) (略) 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8月16日上午1 (略) (略) (城南镇裕安大厦8楼开标7室)举办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裕安区淠河河道单王至顺河段南土城下游至裕安霍邱交界上游段左岸采区(单王采区)、王滩河道顶冲段下游至S325特大桥上游500m段左岸采区(顺河采区)自然砂石一批约*吨,砂石品质为毛砂,本次拍卖以单价拍卖,起拍价*/吨,加价幅度*/吨。总参考价约*万元,竞拍保证金:*元。
备注:
1、拍卖总成交额(不含保证金,下同)是按*吨计算的成交额。
2、成交后,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及安全生产责任金。
3、成交后,由买受人负责砂石的开采、筛洗、装车、拉运、环保和安全;委托方负责称重、发放计量单据和开具3%销售票据。
4、标的成交价款分批次定期支付(成交后,买受人成交价款分三次支付: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须缴纳总成交价款的40%;2024年12月1日前须再次缴纳总成交价款的30%;2025年3月1日前须缴纳剩余全部价款,即总成交价款的30%)。如未能在上述缴款期限内缴纳规定的款项,视为违约;总采运时间从2024年9月1 日到2025年8月31日,到期买受人须无条件撤场。
5、因违约终止合约或总采运时间届满,买受方应无条件于10日内撤场。买受方为开采、拉运等期内所有投入应自行搬迁,逾期未搬迁,视为放弃,委托人有权处理。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的砂石品质为毛砂,竞买人务必亲自到现场勘察,自行确认该批砂石的品质及其瑕疵,参与竞买即表示自愿接受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及其瑕疵,成交后不得反悔。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成交后,委托人按现场实物现状移交。
3、本次拍卖的砂石自2024年9月1日开始开采,采取轮采方式,按委托人要求进行采砂作业。开采、拉运时间由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如遇汛期、环保、安全生产检查等因素停采,开采拉运日期不顺延)。
4、成交后,买受人要严格按照区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接受区砂石管理中心和委托人的监督管理。 (略) 水利局《关 (略) 河道砂石开采现场标准化建设(试行)的通知》要求,落实砂场标准化建设。做到现场布置标准化、开采作业标准化、环境控制标准化、管理标准化,并按规划的可采区范围内进行开采,严格控制开采深度,顺河采区开采底高程不得低于21米,单王采区开采底高程不得低于20米。不得在禁采区开采,严禁多采、深采,不得偷逃,一经发现,视为违约,造成损失的则追究买受人责任。
5、成交后,买受人须规范配置砂石开采机械、消尘、和管理用房等设备。单王采区开采时,采砂机具、开采设备分别控制在6台、11台以内;顺河采区开采时,采砂机具、开采设备分别控制在7台、8台以内,且采砂机具单台功率控制在350马力以下,并按环保部门要求及时洒水消尘。买受人在合约期内具有*吨以上开采能力,如合约期内开采未达到*吨,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次砂石在运离过程中车辆运输的主干道及开采区 (略) 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期间产生的修建及维修费用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到期无条件移交委托人。
7、买受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遇防汛、环保和安全检查等特殊时期,须无条件服从各部门和委托人禁采规定和相关要求。汛期采砂机具和设备必须全部离岸,不得有砂石堆体。
8、在开采和拉运过程中,买受人须安排专人专项负责采砂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方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设置明显安全警示和防溺水标志等,出现任何安全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负责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同时买受人须接受委托方的监督,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要求的,委托方有权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停工整改,如整改达不到要求,视为违约。
9、全部砂石运离完毕后,买受人须将采砂段河道平整,进行生态恢复,如验收不合格,视为违约。
10、买受人如违约,终止合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如有本标的300 (略) 场购砂需求(总量不得超过*吨),买受人须优先保障开采、装载工作,产生的一切劳务费用按照20 (略) (略) 招标的六个标段中标劳务费用均价*/吨执行。
二、展示、咨询、报名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时间:
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下午17时。看样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133 3911 9077,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建筑、建材、土石方、砂石经营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竞买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档案记录在案企业。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1、有意竞买者,请在2024年8月15日下午17时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 徽商银行 (略) 支行 ,账号:*002 。(转款时请备注裕安区淠河河道砂石竞买保证金,须确保到账)。竞买不成,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原账户退回,竞买人提供的退款账户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2、竞买人持有效证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企业公章和保证金汇款证明,在拍卖会开始前一小时到开标厅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报名登记材 (略) 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拍卖会。
相关报名登记材料,需提前准备好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在报名登记时一并提交审核人员。
如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办理书面委托手续(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否则视为弃权,不予登记办理。
五、联系方式:
(略) :139 5612 9131,0564-*
拍卖公司地址: (略) (略) 110指挥中心东侧辰龙欢乐颂写字楼11楼1122、1123室
?附:竞买人须知
拍卖规则
砂石转让合同(样本)
(略)
2024年8月1日
裕安区淠河河道砂石一批拍卖交易公告
(略) (略) 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8月16日上午1 (略) (略) (城南镇裕安大厦8楼开标7室)举办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裕安区淠河河道单王至顺河段南土城下游至裕安霍邱交界上游段左岸采区(单王采区)、王滩河道顶冲段下游至S325特大桥上游500m段左岸采区(顺河采区)自然砂石一批约*吨,砂石品质为毛砂,本次拍卖以单价拍卖,起拍价*/吨,加价幅度*/吨。总参考价约*万元,竞拍保证金:*元。
备注:
1、拍卖总成交额(不含保证金,下同)是按*吨计算的成交额。
2、成交后,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及安全生产责任金。
3、成交后,由买受人负责砂石的开采、筛洗、装车、拉运、环保和安全;委托方负责称重、发放计量单据和开具3%销售票据。
4、标的成交价款分批次定期支付(成交后,买受人成交价款分三次支付: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须缴纳总成交价款的40%;2024年12月1日前须再次缴纳总成交价款的30%;2025年3月1日前须缴纳剩余全部价款,即总成交价款的30%)。如未能在上述缴款期限内缴纳规定的款项,视为违约;总采运时间从2024年9月1 日到2025年8月31日,到期买受人须无条件撤场。
5、因违约终止合约或总采运时间届满,买受方应无条件于10日内撤场。买受方为开采、拉运等期内所有投入应自行搬迁,逾期未搬迁,视为放弃,委托人有权处理。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的砂石品质为毛砂,竞买人务必亲自到现场勘察,自行确认该批砂石的品质及其瑕疵,参与竞买即表示自愿接受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及其瑕疵,成交后不得反悔。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成交后,委托人按现场实物现状移交。
3、本次拍卖的砂石自2024年9月1日开始开采,采取轮采方式,按委托人要求进行采砂作业。开采、拉运时间由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如遇汛期、环保、安全生产检查等因素停采,开采拉运日期不顺延)。
4、成交后,买受人要严格按照区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接受区砂石管理中心和委托人的监督管理。 (略) 水利局《关 (略) 河道砂石开采现场标准化建设(试行)的通知》要求,落实砂场标准化建设。做到现场布置标准化、开采作业标准化、环境控制标准化、管理标准化,并按规划的可采区范围内进行开采,严格控制开采深度,顺河采区开采底高程不得低于21米,单王采区开采底高程不得低于20米。不得在禁采区开采,严禁多采、深采,不得偷逃,一经发现,视为违约,造成损失的则追究买受人责任。
5、成交后,买受人须规范配置砂石开采机械、消尘、和管理用房等设备。单王采区开采时,采砂机具、开采设备分别控制在6台、11台以内;顺河采区开采时,采砂机具、开采设备分别控制在7台、8台以内,且采砂机具单台功率控制在350马力以下,并按环保部门要求及时洒水消尘。买受人在合约期内具有*吨以上开采能力,如合约期内开采未达到*吨,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次砂石在运离过程中车辆运输的主干道及开采区 (略) 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期间产生的修建及维修费用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到期无条件移交委托人。
7、买受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遇防汛、环保和安全检查等特殊时期,须无条件服从各部门和委托人禁采规定和相关要求。汛期采砂机具和设备必须全部离岸,不得有砂石堆体。
8、在开采和拉运过程中,买受人须安排专人专项负责采砂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方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设置明显安全警示和防溺水标志等,出现任何安全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负责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同时买受人须接受委托方的监督,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要求的,委托方有权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停工整改,如整改达不到要求,视为违约。
9、全部砂石运离完毕后,买受人须将采砂段河道平整,进行生态恢复,如验收不合格,视为违约。
10、买受人如违约,终止合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如有本标的300 (略) 场购砂需求(总量不得超过*吨),买受人须优先保障开采、装载工作,产生的一切劳务费用按照20 (略) (略) 招标的六个标段中标劳务费用均价*/吨执行。
二、展示、咨询、报名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时间:
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下午17时。看样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133 3911 9077,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建筑、建材、土石方、砂石经营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竞买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档案记录在案企业。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1、有意竞买者,请在2024年8月15日下午17时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 徽商银行 (略) 支行 ,账号:*002 。(转款时请备注裕安区淠河河道砂石竞买保证金,须确保到账)。竞买不成,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原账户退回,竞买人提供的退款账户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2、竞买人持有效证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企业公章和保证金汇款证明,在拍卖会开始前一小时到开标厅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报名登记材 (略) 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拍卖会。
相关报名登记材料,需提前准备好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在报名登记时一并提交审核人员。
如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办理书面委托手续(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否则视为弃权,不予登记办理。
五、联系方式:
(略) :139 5612 9131,0564-*
拍卖公司地址: (略) (略) 110指挥中心东侧辰龙欢乐颂写字楼11楼1122、1123室
?附:竞买人须知
拍卖规则
砂石转让合同(样本)
(略)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