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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德 (略) 年产4000台高端智能压缩机建设项目 | (略) (略) 新埭镇平兴线杨庄浜段366号 | 德 (略) | 企业投资17284万元,在现有地块北侧新征14034.1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建设33153.97平方米的工业厂房,购置激光切割机、车床、检验设施等设备,形成年产4000台高端智能空气压缩机的生产能力,并将现有项目委外喷漆工艺改为自行喷漆。项目实施后全厂年产各类空气压缩机9000台。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焊接、打磨设备及人工打磨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高27m以上排气筒DA001排放(厂房高22m),打磨粉尘部分沉降在车间地面。要求喷漆房内设置整体换风系统,喷台设置侧吸风口,补漆工位设置可移动式集气罩,工业涂装废气收集汇同后经水喷淋+多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再通过高15m以上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汇同化粪池或隔油池预处理的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联合 (略) 处理达标后排海。 噪声: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统一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