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着力解决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及矿业权出让、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及相关公共资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 (略) 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云政办规〔2019〕5号)文件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在全县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发挥综合监管优势,强化行业监管作用,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深入查找和着力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灾治理项目、矿业权出让及矿山生态修复剩余土石料利用等自然资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略) 场环境, (略) 场秩序, (略) 整合共享,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范围及重点
(一)工作范围。2024年以来,县域内自然资源领域相关项目招投标活动。
(二)工作重点
1.申请人。重点检查申请人资质材料,如:身份证、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书、企业法人证书、税务登记信息等问题。
2.测绘服务企业。重点检查技术服务企业测绘资质及人员资质是否合格等问题,并对出具的测绘成果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内容信息是否属实、该报告是否备案登记等。
3.评估企业。重点检查技术服务企业评估资质及人员资质是否合格等问题,并对出具的评估成果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是否进行备案登记、评估价格是否合法合理等。
4.招标人及代理机构。重点查找应招未招、规避招标,擅自改变招标方式,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设置注册资本金,设立分支机构、特定行政区域、行业奖项等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投标,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等问题。
5.投标人。重点查找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等问题。
6.评标专家。重点查找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问题。
三、任务时间
计划抽查时间为2024年9—10月。
四、检查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云发改办法规〔2023〕98号),依照“对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 (略) 开展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事项开展抽查工作。
五、检查方式
按照《 (略) 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规定,检查方式应采取现场检查方式为主,书面检查、网络核查为辅。采用双随机的方式,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六、抽查结果运用
(一)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在本次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在各行业监管 (略) (略) 上公示。
(二)对在2024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云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三)对拒绝接受检查或在接受检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依法作出处理。
(四)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抽查工作,将本年度抽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此次随机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进行。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参与人守法的自觉性。
(三)做好执法记录。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时,应当对抽查对象基本信息、抽查人员、抽查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现场检查笔录、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抽查人员要填写《“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四)严格检查纪律。在执行抽查任务时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1.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版)
2.2024年审批(核准)项目清单
3.“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记录表
福贡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嵩 0886-*)
编辑:王 嵩
二审:赵茂星
三审:余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