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紫云自治县猫营镇黄鹤营温泉综合开发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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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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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紫云自治县猫营镇黄鹤营温泉综合开发利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紫云县猫营镇黄鹤营村 |
建设单位 | 紫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 (略) 紫云县猫营镇黄鹤营村。项目规划用地面积*m2,建筑总面积约6384.46m2,包括接待大厅、餐厅、公共泡池、泡池服务用房、休闲娱乐中心、理疗中心、度假别墅、酒店、大型停车场、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以及原水输送管线工程(管线长约4.5km,取用地热水,取水口为猫营镇狗场村ZK2,井口高程1143m,开采深度至-1659.0m标高,许可取水量11.*m3/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已建成投产,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此次批复仅对项目运营期中污染防治设施的设置、运行等情况进行批复。项目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至猫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循环水排水经两套循环水处理系统过滤、消毒、降温处理, (略) (略) 至猫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餐厅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型标准;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浓度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周围绿化,禁止车辆鸣笛,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及油泥采用专用密闭收集桶收集后,交由当地行政主管部分指定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处理;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须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