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关于《邹平市月河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及跟踪审计、竣工结算服务》选取中介机构的公告
项目编号:ZJCS*
项目申请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李汞
联系电话:0543-*
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 (略) 。
2、服务内容:本 (略) 月河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及跟踪审计、竣工结算服务,主要内容为对月河( (略) (略) 段)范 (略) 广场铺装、篮球场、栏杆、河道景石、路灯、监控等进行维修改造;橄榄树幼儿 (略) 拆除原有花岗岩,铺装铺设沥青砼 (略) 标线、监控、标志牌等。
3、项目完成时限:
①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采购人提供资料齐全后,10日内编制完成;
②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工程结算完毕终止。
4、服务期限:
①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开始实施,至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经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核完毕并提交报告止;
②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工程结算完毕终止。
5、付款方式:
①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经相关部门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如有),建设单位接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文件之日起,10日内付清;
②跟踪审计服务费付款方式:施工期间,按各工程形象进度造价计算的跟踪审计服务费的80%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跟踪审计服务费付至100%;
③竣工结算阶段,按送审工程造价的1‰计取基本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结算值核增(减)额超过5%部分,按[核增(减)额-送审工程造价*5%]*5%计取,由施工单位承担。
6、上限费率:4.50‰,供应商的投标费率不得超出上限费率,否则按废标处理;
7、报价要求:
①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费、跟踪审计服务费上限价各自均为4.50‰,供应商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报价、跟踪审计报价只须报一个费率即可,按照相应服务费计算基数分别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相关服务费的结算;
②竣工结算阶段无须报价,竣工结算阶段,按送审工程造价的1‰计取基本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结算值核增(减)额超过5%部分,按[核增(减)额-送审工程造价*5%]*5%计取,由施工单位承担。
8、结算方式:
①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费结算方式:按照经相关部门评审后的控制价*中选费率进行结算;
②跟踪审计服务费结算方式:按照经审定后的形象进度造价 * 中选费率进行结算;
③竣工结算服务费结算方式:竣工结算阶段无须报价,竣工结算阶段,按送审工程造价的1‰计取基本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结算值核增(减)额超过5%部分,按[核增(减)额-送审工程造价*5%]*5%计取,由施工单位承担。
9、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
项目完成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工程结算完毕终结。
中介服务机构条件:
报名时间:2024-09-13 11:50:00
发布时间:2024-09-13 11:4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