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计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属事业单位拟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计划
采取自主组考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岗位要求详见《 (略) (略) 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公告》。
三、引进流程
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笔试成绩、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入围名单及拟聘人员等信息均按规定予以公示。
四、笔试
有效报名的考生全部参加笔试。
1. 笔试形式及内容。采取闭卷考试,主要考察考生自然资源和规划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
2. 领取准考证。所有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于2024年5月24日8:00-12:00,14:30-17: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必须由考生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3.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 笔试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入场笔试。两者不齐者,不得参加笔试。
5.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考生,不列为资格审查对象。
五、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该比例的岗位,则全部确定为资格审查人选),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材料要求
1. 《 (略) (略) 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2. 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届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进行审查,持香港、澳门的大学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的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 报考岗位有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略) 以外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 (略) 自然资源和 (略) 通知。
(三)相关要求
1. 逾期未完成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提交资料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2. 资格审查人选中如出现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时,可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人选。
3.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者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引进资格。
六、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面试。
1. 面试形式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和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应变与情绪自控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 (略) 自然资源和 (略) 通知。
3. 面试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入场面试。两者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4.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数。面试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考生,不列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略) 根据有关规定选定,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规定执行。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要求,将吸毒检测纳入引进人员体检范围。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2次。
九、公示、聘用
考察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集体研究审定拟引进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等手续者视为主动放弃。新聘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要求确定,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原则上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或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试。
十、其他有关事项
1. 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公告相关内容,引进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事项通 (略) 自然资源和规 (略) 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 (略) 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 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 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人才引进的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在考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