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5日, (略) 宏 (略) 受理 (略) 预重整案(以下简称“鑫宇化工”),现临时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遴选审计、评估机构。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招标人: (略) 临时管理人
(二)项目名称: (略) 预重整审计、评估。
(三)项目服务费用说明:
1、请参选机构统一按固定金额 XX 万元报价,且审计、评估报价均不得高于30 万元。
2、参选机构的报价为完成委托事务的全部包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次工作发生的服务费、人工费、交通费、差旅费、税费等。除此之外,临时管理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支付时间:鉴于预重整项目的特殊性,审计、评估无预付款,作为破产费用按《破产法》的规定支付。中标中介机构需承诺审计、评估费用的支付不得影响审计、评估报告的出具。
(四)鑫宇化工简况
鑫宇化工于2009年7月14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化工、化纤产品;危险废物治理;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二、审计评估机构工作范围
(一)财务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中国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审计服务,出具相关报告。
审计机构预重整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1.应临时管理人要求协助临时管理人对个别申报债权进行审查;2.对应收债权的追收及其他事项发表审计意见;3.截止至预重整受理日,对债务人全部的出资、资产、债权、债务、所有者权益等财务状况进行审计;4.对亏损项目进行专项审计;5.是否具有破产法规定的特定情形;6.出具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书;7.法院与临时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资产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的要求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出具相关报告。
评估机构预重整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1.评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债务人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专利商标、特许经营等无形资产、应收账款等各类资产进行评估;2.临时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涉及债务人资产的评估;4. (略) 、临时管理人、债权人和相关主体对于评估工作的质疑并出具专项说明;5.列席、参加相关会议,接受质询, (略) 、临时管理人化解潜在的重大矛盾。
三、资质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具备符合本项目审计、评估要求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和资质;
(二)中介机构及其拟指派的工作人员在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的处罚;
(三)具有从事并完成破产、重整案件工作的经验,报名中介机构须独立完成审计或评估工作,不得转委托;
(四)参选机构须保证案件办理期间随时有至少3名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2024年1月17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投标意向书》,联系人:孙龙潭*,李卿*,邮寄地址: (略) 沈河区惠工街241号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
五、公开评选方式、时间、地点
由临时管理人、债务人及债权人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审计和评估机构各一家,候选机构各一家。评审时间与地点,及评选标准、审计、评估工作要求等,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经临时管理人确认申报成功的中介机构应携带投标文件准时到场参加现场陈述。
(略) 临时管理人
2024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