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报来《关于申报云峰小学综合楼扩建工程项目概算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云峰小学综合楼扩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1-*)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香洲区明珠北路西侧、珠海TOD小镇旁,现占地面积为20530.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046平方米,目前已有36个班,本次拟扩建18班,扩建用地面积为3826.33平方米扩建后达到54个班,可容纳学生2430人。
(二)建设内容
包括基坑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 (略) 工程、绿化工程、园建工程等。
二、工程总概算
经审查,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4627.52万元以内(具体费用构成详见附件),其中:建安工程费3372.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39.10万元;预备费304.94万元;教学设备费460.80万元;土壤修复费50.00万元。教学设备费需专款专用,按实结算。土壤修复费用需专款专用,按实结算。
三、工程概算批复依据
(一) (略) 香洲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中心文件《云峰小学综合楼扩建工程项目概算的审查意见》(珠香投审概〔2023〕62号)。
(二) (略) 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云峰小学综合楼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香发改项〔2023〕29号)。
(三) (略) 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关于云峰小学综合楼扩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珠香)建初设复〔2023〕049 号)}。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建设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着力增强安全意识,全面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举措,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得以赶进度为由牺牲安全或者放松安全要求,要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其他事项详见概算审查意见。
附件:云峰小学综合楼扩建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