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审〔2024〕168号
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卫健委关于报送广 (略) 先进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粤东、粤西)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粤卫规划函〔2024〕2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委委托广东省 (略) 编制的广 (略) 先进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粤东、粤西)(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6-(略)-23-03-(略))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汕头和 (略) 的 (略) ,购置设备共11种66台(套),主要包括医学影像设备、内窥镜检查设备、胸腹腔镜治疗类设备、其他治疗设备、手术机器人、其他辅助设备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略)万元,均为设备购置费。项目建设资金由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略)万元,其余部分由使用单位自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通过省投资 (略) 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广 (略) 先进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粤东、粤西)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