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2024 (略) 电梯摄像机综合服务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4 (略) 电梯摄像机综合服务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249HHB8) (2) 采购人: (略) 和田分公司 (3) 采购代理机构: (略) (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5) 采购项目概况:预估17.*元(含税)。 (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本项目中选供应商1家,中选份额100%: (7)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参选限价为:511.50(元/台),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 采购内容:采购视频监控设备-摄像机-枪球一体摄像机-半球-1km-360度-2.8mm-6寸-1080P-含夜视,数量300个。 (2)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 交货期:自*方订单下发之日起,20天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7天内安装完成。 (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 保修期:终验合格后24个月。 (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7) 本项目 (略) 络安全风险:涉及。 (8) 适用范围:采购结果适用于 (略) 和田分公司。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1) 参选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 参选人须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控股及管理关系 ①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②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③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 参选人须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④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⑥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⑦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⑧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⑨被 (略) 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的;被 (略) 新疆分公司列为新疆“禁止交易企业”的; ⑩被 (略) 新疆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新疆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6)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如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将终止合同。 4. 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 比选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通过 (略) (http://**)(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30日23时59分至2024年10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3) 登录 (略) (http://**)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 (略) 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及CA办理”。 (4) 完成注册后,参选人选择“供应商” (略) 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比选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6)条款。 (5) 获取比选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略) (http://**),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文件款通过线下支付至代理机构账号。支付完成后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比选文件。购买电子采购文件费用须转账汇款到以下账户:
户 名: (略) 新疆分公司
账 号:*7504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行 号:*
汇款凭证需备注TC249HHB8标书费,私对公转账还需备注“公司简称”
注:应答人购买文件后将汇款底单发送至邮箱*@*ttp://**。并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文件购买确认, (略) 下载文件。联系人:罗燕,联系电话:*。如缴纳标书款后未及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线下支付,导致错过购标时间的,责任由参选人自负。
(7) 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在 (略) -税务数字账户中查收,也可通过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获取,发票事宜咨询电话0991-*。 6. 应答文件的递交 (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0时30分。 (2) 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通过 (略) (http://**)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略) (http://**),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应答文件递交。 (3) 参选人应在应答文件递交 (略) 完成加密电子应答文件的上传。 (略) 下载比选文件或电子应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 (略) 提交电子应答文件。 (4)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 (略) 理方式:①当电子应答文件上传异常时, (略) 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②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③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应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参选人撤销应答文件。
④因参选人之外的原因造成应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
⑤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应答无效。
7. 参选人注册及CA办理 (1) 平台注册有意参与本项目应答的潜在参选人需完成 (略) 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已在 (略) 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参选人, (略) 首页“忘记密码”按钮, (略) 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 (略) 完成注册的潜在参选人, (略) 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2) CA证书办理(略) 进行电子应答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应答文件编制和应答,参选人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应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 (略) CA证书的参选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略) (http://**),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常规操作咨询 (略) 理请联系客服电话:*(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应答文件开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参选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比选公告同时在通过中国 (略) (http://**)、 (略) (http://**.cn)、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 (略) 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请各参选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参选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 联系方式采 购 人: (略) 和田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新疆 (略) (略) (略) 51号名门大酒店商业综合体1 (略)
联 系 人:胡经理
电 话:0903-*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新 (略) (略) (略) 486号南湖明珠二期14栋商业写字楼802室
联系人及电话:罗燕*;袁玉芳*;施瑾*;徐中凤*;杨骐骏*
邮箱:*@*ttp://**
采购人: (略) 和田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略)
日期: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