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 (略) 滨海新区信访办办公场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9日 发布来源: (略)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机关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机关 项目名称: (略) 滨海新区信访办办公场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 (略) 滨海新区部分机关集中办公用房租赁项目。滨海新区仕荣园配建一号楼,位于滨海新区春光路与紫云环道交口,是单体独立建筑,符合滨海新区各机关单位办公条件和入驻人数需要。该项目紧邻滨海新区党政集团集中办公场所滨海文化商务中心,便于集中管理。因租赁合同到期,根据实际需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续租滨海新区仕荣园配建一号楼作为办公楼。该项目为单体建筑,地上7层地下1层结构,建筑总面积7469.51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886.2平方米。楼内电梯共2部。包括接待区、办公区(区信访办办公区、新港路治安派出所办公区、区清欠办办公区、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办公区等)、功能区、服务及设备用房区,供应商需保证*方所租赁区域具备完善的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中央空调、消防、电梯和配套设施,要求房屋建筑和设备设施完好。本项目采购租赁期限三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275.87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符合滨海新区各机关单位办公条件和入驻人数需要。按照实际需求,续租滨海新区仕荣园配建一号楼作为滨海新区机关办公用房。滨海新区仕荣园配建一号楼唯一的产权及经营单位是天津滨海新区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采购对象为天津滨海新区 (略)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新区 (略)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地址: (略) 滨海新区紫云环道1547号 联系电话:02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魏晓迪 联系地址: (略) 滨海新区塘沽大连东道1060号 联系电话:02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附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略)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机关 2023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