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护照智能采集与解析工作站采购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音频设备/数码音频工作站及配套设备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09:41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婷、李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3-*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秀峰区中隐路5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冯则源,07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建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秀峰区翠竹路77号耀和荣裕写字楼2栋1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婷、李璇,077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JXZBDL-GL-2022-0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护照智能采集与解析工作站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商务要求”的“付款方式” | 自签订合同后: (1)所有货物运抵采购人并通过采购人初步检视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发票之日起15日内按合同价款签约价的60%支付。 (2)中标人完成应履行的货物安装、调试、数据对接且设备试运行达到合格目标,并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若合同约定合同价款需经审价、审计或评审的,还需审价、审计或评审完成且双方达成结算)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余款(余款的确定方式:【合同价款结算价】减去【采购人已实际支付数额】)。 | 自签订合同后: 若在采购人付款前本项目无质量问题并双方无未决之争议的,由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款项全款一次性支付至中标人指定收款账户: 所有货物由中标人完成运抵并通过采购人初步检视,并完成安装、调试(包括应交付之事项已完成了交付前义务的履行)且采购人对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中标人依照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后的审价金额开具发票,采购人在开具发票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
2 | 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文及附件》第二条的“有关本项目实施的主要事项”第11点 | 11.货物运抵并通过*方初步检视后,*方应完成安装、调试与数据对接,并组织项目建设成果在交付前的试运行:试运行应持续30日(自安装、调试、数据对接完毕之日起算),试运行达到合格目标的,*方才予最终验收;试运行达不到合格目标的,*方应予补正,工期不顺延;第一次试运行期间不计入工期。 | 11.货物运抵并通过*方初步检视后,*方应完成安装、调试与数据对接,并组织项目建设成果在交付前的试运行:试运行应持续2日(自安装、调试、数据对接完毕之日起算),试运行达到合格目标的,*方才予最终验收;试运行达不到合格目标的,*方应予补正,工期不顺延;第一次试运行期间不计入工期。 |
3 | 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文及附件》第三条的“合同价款的结算、支付与履约担保”第2点 | 2.若在*方付款前本项目无质量问题并双方无未决之争议的,合同价款由*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分两期支付至*方指定收款账户: (1)所有货物运抵*方并通过*方初步检视后,*方在收到*方发票之日起15日内按合同价款签约价的60%支付。 (2)*方完成应履行的货物安装、调试、数据对接且设备试运行达到合格目标,并经*方最终验收合格(若合同约定合同价款需经审价、审计或评审的,还需审价、审计或评审完成且双方达成结算)后,*方在收到*方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余款(余款的确定方式:【合同价款结算价】减去【*方已实际支付数额】)。 | 2.若在*方付款前本项目无质量问题并双方无未决之争议的,由*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款项全款一次性支付至*方指定收款账户: 所有货物由*方完成运抵并通过*方初步检视,并完成安装、调试(包括应交付之事项已完成了交付前义务的履行)且*方对项目最终验收合格,*方依照*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后的审价金额开具发票,*方在开具发票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 (略) 秀峰区中隐路58号
联系方式:冯则源,0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信 (略)
地 址: (略) 秀峰区翠竹路77号耀和荣裕写字楼2栋13楼
联系方式:王婷、李璇,0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婷、李璇
电 话: 0773-*